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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公立)1981年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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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专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 、儿童保健、生殖医学、产前诊断学、孕期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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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2026-10-06IP属地 湖南1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医院为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统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常州市医保支付政策。挂号费、诊查费按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分档收取,具体金额以院方公示与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标准为准。

住院费用按病种/DRG 或项目付费结算,出院时医保部分实时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现场结清。自费项目(辅助生殖、部分遗传学检测、特需服务等)在开具前由医生履行告知义务。费用标准属动态信息,以官方渠道当日发布为准。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定点属性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
职工医保门诊(常州市)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职 600 元/年、退休 400 元/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无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年度支付费用限额:在职 9000 元、退休 10000 元、老工人 11000 元。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 60%、退休 65%、老工人 70%;首诊/基层机构在职 80%、退休 85%、老工人 9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相应降低 20 个百分点(据《2025 年度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纲》口径)
职工医保住院(常州市)起付标准:在职首次住院三级 1000 元、二次及以上 600 元;退休人员首次住院三级 800 元、二次及以上 480 元。支付比例:起付标准至 15 万元部分,在职 90%、退休 95%、建国前老工人 96%;15 万元至 50 万元部分,在职 95%、退休 96%、老工人 10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元(据 2025 年度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公开口径,以市医保局当日公布为准)
居民医保门诊(常州市)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200 元/年,年度支付限额 1500 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约 5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约 40%(公开整理口径)。具体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
居民医保住院(常州市)起付标准:一级 200 元、二级 400 元、三级 600 元;支付比例:一级约 85%、二级约 75%、三级约 65%,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提高 5 个百分点(公开整理口径)。具体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
省本级/异地江苏省内异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备案后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参保人员须先备案再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与起付线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常州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常州医保”小程序;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备案类型与时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备案后一定期限内回参保地就医仍可按参保地政策结算);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为 6 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并直接结算。具体规则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未备案处理未备案自行前往异地就医的,部分地区降低支付比例或需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建议就诊前完成备案;急诊抢救人员按参保地“视同备案”或补办规定执行

4 大病医保适配

大病保险(职工)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补助,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按年度政策执行(公开整理口径为起付标准 11000 元、合规费用最高限额 100000 元、支付比例 60%)。具体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当年公布为准
大病保险(居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分段按比例支付(公开整理口径为超 1.5 万元部分按 60%—80% 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与分段比例按年度调整,以官方当日公布为准
门诊慢特病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慢性肾炎(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征、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病待遇按“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先于慢性病与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与限额以常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规定为准
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等困难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可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与倾斜救助。办理渠道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民政/医保服务窗口

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本地参保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各环节直接刷卡结算;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需先完成病种认定。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产前检查、分娩、生育津贴)按常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执行,需在定点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登记
异地备案异地参保患者就诊前在参保地完成备案;就诊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与比例”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保留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住院证与出院小结、费用发票与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异地手工报销另需银行卡信息与参保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费项目告知辅助生殖技术(IVF-ET、ICSI、冻融胚胎移植、人工授精)、NIPT 与部分基因检测、部分盆底康复与产后康复项目、特需/VIP 病房与部分高值耗材属于自费或限价项目,医生开具前履行书面告知,患者签字确认后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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